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(苏审发〔2022〕1号)和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扬工审计〔2022〕4号)文件精神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将与有关部门组建审计组,于2023年9月11日开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项目
原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主持工作)、书记,现学生工作处(部)处(部)长谷传亮;
原商学院党总支书记,现基础科学部主任钱俊;
原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常务副书记(副处职)、机关第三直属党支部书记,现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岳金方;
原基础科学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、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、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,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、港澳台办公室主任、海外教育学院院长李经宁;
原继续教育处处长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、培训中心主任、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张仕立;
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张军;
商学院院长袁亮;
交通工程学院院长戴晓锋;
基础科学部党总支书记徐琳;
后勤基建处处长赵志高;
招生就业处处长吴涛。
二、审计范围及内容
1.审计期间
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为近三年的各项经济活动,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。
2.审计主要内容
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。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,经济责任目标是否完成;
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;
重大经济问题集体决策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;
各项收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和备案制度;
收费项目是否经学校核准,收费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,有无截留收入、公款私存、私设“小金库”等问题;各项支出是否真实、合法;
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;
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;
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、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情况。
三、联系方式
广大教职工、学生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,可向审计组反映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电话:0514-87433381
电子邮件:liupm@ypi.edu.cn
审计处
2023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