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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
发布人:王观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04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12

  

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
根据《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(苏审发〔20221号)和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扬工审计〔20224号)文件精神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将与有关部门组建审计组,于2023911日开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审计项目

原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主持工作)、书记,现学生工作处(部)处(部)长谷传亮;

原商学院党总支书记,现基础科学部主任钱俊;

原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常务副书记(副处职)、机关第三直属党支部书记,现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岳金方;

原基础科学部副主任(主持工作)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、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、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,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、港澳台办公室主任、海外教育学院院长李经宁;

原继续教育处处长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、培训中心主任、技能鉴定中心主任张仕立;

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张军;

商学院院长袁亮;

交通工程学院院长戴晓锋;

基础科学部党总支书记徐琳;

后勤基建处处长赵志高;

招生就业处处长吴涛。

、审计范围及内容

1.审计期间

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为近三年的各项经济活动,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。

2.审计主要内容

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。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,经济责任目标是否完成;

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
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;

重大经济问题集体决策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;

各项收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和备案制度;

收费项目是否经学校核准,收费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,有无截留收入、公款私存、私设“小金库”等问题;各项支出是否真实、合法;

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;

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;

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
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、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情况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广大教职工、学生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,可向审计组反映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
电话:0514-87433381    

电子邮件:liupm@ypi.edu.cn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审计处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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