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(苏审发〔2022〕1号)和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扬工审计〔2022〕4号)文件精神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将与有关部门组建审计组,于2024年4月2日开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项目
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、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庆源;
信息中心副主任(主持工作)刘贺;
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宋晓梅;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孟跃;
体育部部长徐明胜;
工会主席刘晓明;
团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陈粲;
保卫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许万飞;
图书馆馆长裴会芳;
原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斌。
二、审计范围及内容
1.审计期间
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为近三年的各项经济活动,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。
2.审计主要内容
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。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,经济责任目标是否完成;
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;
重大经济问题集体决策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;
各项收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和备案制度;
收费项目是否经学校核准,收费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,有无截留收入、公款私存、私设“小金库”等问题;各项支出是否真实、合法;
预算编制、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;
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;
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、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情况。
三、联系方式
广大教职工、学生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,可向审计组反映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电话:0514-87433381
电子邮件:liupm@ypi.edu.cn
审计处
2024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