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(苏审发〔2022〕1号)和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审计委员会研究确定,审计处将组建审计组,于2025年7月2日开始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对象及范围
1.李乾坤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(2022年1月-2023年5月)、继续教育处处长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、培训中心主任、技能鉴定中心主任(2023年5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2.刘培明同志任审计处处长(2022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3.赵志高同志任后勤基建处处长(2023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4.郭秀国同志任财务处处长(2022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5.王昕明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(2022年1月-2023年5月)、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(2023年5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6.贾生超同志任高水平院校建设办公室主任、发展规划处处长、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(2022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7.吴涛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(2023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8.林英志同志任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主任(2022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9.顾海燕同志任商学院党总支书记(2022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10.袁亮同志任商学院院长(2023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
11.王盛同志任电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(主持工作)(2022年12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12.李经宁同志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、港澳台办公室主任、海外教育学院院长(2023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13.戴晓锋同志任交通工程学院院长(2023年1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14.颜正英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、电商直播学院院长(2022年1月-2022年12月)、电商学院院长、创新创业学院院长(2022年12月-2024年12月)期间;
二、审计内容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学校重大财经政策和决策部署,履行有关职责,推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;
2.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,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;
3.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4.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;
5.重大经济问题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;
6.重要项目的研究决策及执行情况;
7.预算编制和调整的决策、执行和效益情况;
8.财务收支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情况,各项收入是否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和备案制度,收费项目是否经学校核准,收费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,有无截留收入、公款私存、私设“小金库”等问题;
9.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;
10.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,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、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情况。
11.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;
12.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
三、联系方式
广大教职工、学生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,可向审计组反映,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514-87433381
电子邮件:wangg@ypi.edu.cn
审计处
2025年6月25日